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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陈先生家中失火,存放保险单的铁皮柜被烧毁,其2018年投保的50万元定期寿险保单随之灭失。同年6月,陈先生突发心梗身故,家属在整理遗物时未发现保单,故未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2026年3月,陈先生家属在清理其旧手机时,偶然发现一条2018年的保费扣费短信,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但已超过报案时效,且无法提供保单号、具体险种等信息。后保险公司经多方核查,通过投保人身份证号匹配到有效保单,确认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最终给付50万元身故保险金,但理赔过程耗时近两个月。 【风险提示】 1.保单遗失不等于保障失效。保险合同效力不以纸质保单为要件,保险公司系统中留存电子记录,投保人可通过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查询保单状态。 2.多渠道备份保单信息。建议将电子保单存储于云端邮箱、手机相册,或向家人告知投保情况,避免"有险无单"导致理赔延误。 3.出险及时主动报案。被保险人身故、重疾等事故发生后,家属应主动整理其银行流水、通讯记录,查找可能的投保痕迹,而非被动等待。 4.善用保单查询服务。投保人可通过"中国人寿寿险"APP、保险公司客服、保险行业协会等渠道,一键查询名下全部保单,防止保障"沉睡"。 保单是理赔的凭证,但非保障本身。做好信息管理、主动维护权益,才能让保险承诺在风雨来临时如期兑现,不负投保初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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