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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日前公示首批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共40个城市),5月8日公示期满。福州市成功入选,成为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严格遵循商务部等八部门部署,福州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商务厅推荐、商务部书面评审、专家评审及线上答辩等环节,最终获批。方案立足福州产业基础、港口优势和山水资源三大禀赋,明确提出以打造“汽车出口枢纽”“越野文化消费中心”为两大核心目标,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州经验”。 下一步,福州将主要攻坚三项任务: 一是依托江阴港做强汽车出口枢纽。加快引进福特出口项目落地,推动奇瑞捷途本地制造车辆出口占比突破五成,实现“本土制造、本土出口”;支持喜相逢等企业开辟二手车出口专线,构建内外贸协同的出口产业集群。 二是培育越野赛事文化。在海交会、数字峰会、国际车展等平台设立越野文化专区,重点培育“纵横G700横渡闽江”、场地越野挑战赛等本土赛事,探索建立海峡两岸越野挑战赛常态化机制。 三是完善赛事保障与后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赛事用车改装装备保障平台,推动汽车主题公园与露营基地建设,促进“越野+文旅+体育”深度融合。 为顺利推动试点工作,福州还将根据试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汽车消费创新、二手车出口等专项政策,压缩赛事审批、出口通关时限等,并优先将重点项目纳入市级库和“三新”试点项目清单。(福州日报 记者 吴桦真 通讯员 榕商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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