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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消委会”)投诉法律部相关工作人员正式受聘担任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员。这是福建省消委会深化检消协作、拓展履职领域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检察公益+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机制实现创新升级,对于畅通检消协同渠道、汇聚多维监管力量、守护非遗文脉传承、护航消费市场合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非遗文化是城市文脉的根基,非遗产品与技艺则是广大消费者开展文化消费、品质消费的重要载体。当前,仿冒非遗产品、虚假宣传、制售伪劣非遗商品等乱象时有发生,既侵害了非遗传承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扰乱了非遗产业的良性发展秩序。 早在2021年,福建省消委会就与福建省检察院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此后双方在消费公益保护、市场乱象治理等领域深度协作、双向赋能。本次受聘履职,是检消协作首次深度聚焦非遗文化保护领域,也是福建省消委会主动延伸监督触角、精准补齐非遗市场监管短板的务实之举。 下一步,福建省消委会将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主阵地优势,紧盯非遗领域商标侵权、技艺盗用、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线索摸排,用好检消双向线索移送机制,与检察机关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同时,深入开展非遗消费领域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提升非遗辨识能力,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非遗的良好氛围,以法治之力守护非遗匠心,以监督实效净化消费环境,推动传统文化在规范健康的市场生态中焕发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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