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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民李先生向福建省消委会反映:近期他的手机持续收到某快递公司发来的数十条快递取件短信,提示前往某小区某快递柜取件,但李先生本人从未购买过这些快递。经多方辗转,李先生才联系上发送短信的快递公司,他要求快递公司根据订单上的收件地址上门告知实际收件人取件,同时停止向自己发送短信。然而,李先生仍每天收到近十条短信轰炸,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侵扰消费者的私人生活安宁。涉事快递公司在明知号码错误的情况下,仍持续向完全无关的李先生发送短信,已构成对消费者生活安宁权的侵害。 福建省消委会表示,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快递“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中,类似信息错发、短信骚扰的问题长期存在,背后反映出部分快递公司面对信息错误时,缺乏基本的纠错机制和服务意识。这种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谁的信息出错,谁来纠正;谁执行配送,谁来担责。快递公司作为快递服务的实际执行方,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通过订单信息反向联系实际收件人,而非简单粗暴地反复发送短信。 福建省消委会强调,任何人的安宁权都不该为他人的粗心买单。在此督促相关快递公司立即停止对李先生的短信骚扰,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快递“最后一公里”,送的是包裹,守的是信任。每一条错发的短信,消耗的不只是消费者的耐心,更是快递行业赖以生存的用户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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