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国家数据局印发指引 为数据出具“身份证明”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11 05:37:45

国家数据局不久前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登记机构管理、登记流程规范、登记凭证应用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全国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提供了统一指导。国家数据局正稳步推进数据产权登记工作,加快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

  数据产权登记简单理解就是为数据这一无形资产出具“身份证明”。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建立的目的是落实数据产权制度,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统一的产权凭证,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据了解,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由可信的登记机构发放,对数据描述准确性、来源合规性、产权明确性等进行审查,是数据权属、合规等的有力证明。“未来,数据产权登记凭证的作用,还将随着数据市场化价值化方式的增加而更加多样,成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一环。”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推动《指引》落地实施,国家数据局重点开展3方面工作:上线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有序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工作;及时总结数据产权登记落地情况,加强试验任务积累实践经验;加强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与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的衔接,切实打通制度落地堵点卡点,加快推进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进程。(人民日报 记者 王云杉)


责任编辑:沙鹏成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
封面

国家数据局印发指引 为数据出具“身份证明”

国家数据局不久前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登记机构管理、登记流程规范、登记凭证应用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全国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提供了统一指导。国家数据局正稳步推进数据产...

截屏保存二维码,微信扫码分享到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

上一篇:税务总局发布《国际运输涉税服务指引》

下一篇:没有了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