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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落地!闽侯县顺利核发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来源:闽侯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6-06-24 17:48:12

6月23日,闽侯县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核发辖区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新规在闽侯县正式落地实施,全县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正式迈入持证规范运营新阶段,彻底补齐液态食品道路运输环节监管短板,全方位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秩序,防范食品运输环节交叉污染、安全失控等风险,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第125号令《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所有合规运输经营主体必须持证开展相关运输业务,无证一律不得从事散装运输作业,这是国家健全食品全链条监管、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的重要法治举措。

本次纳入许可管理的重点液态食品涵盖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五大类14小类主流散装液态食品,基本覆盖市面罐车散装运输的液态食品品类,与群众日常饮食、食品产业生产流通息息相关。

此次闽侯县首张准运证的顺利核发,是新政落地的生动实践。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对照新规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程开展材料初审、现场核查等环节审批工作,细致核查企业运输设备、人员资质、管理制度、消杀流程等关键内容,确保准入企业完全符合合规运输标准,最终完成辖区首单审批发证业务,为全县后续批量办证工作树立标杆、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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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关业务办理渠道已全面开放,如需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申请人也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查阅完整办事指引、上传提交全套申报材料,足不出户完成全流程业务办理,切实减少跑动次数、提升办事效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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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落地!闽侯县顺利核发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6月23日,闽侯县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核发辖区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新规在闽侯县正式落地实施,全县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正式迈入持证规范运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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