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喜报!厦门首枚工艺品类集体商标“东孚玛瑙”成功注册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6-09-29 09:53:00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东孚玛瑙”集体商标正式落地海沧,这是厦门市诞生的首枚工艺品类集体商标,标志着海沧东孚玛瑙特色产业集群正式拥有法定的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为传统工艺美术产业提质升级写下知识产权赋能的生动注脚。

image

“以前各干各的,品牌叫不响,现在有了共同的‘金字招牌’,大家抱团发展的底气更足了!”海沧区玛瑙协会会长的感慨,道出了东孚玛瑙产业者的共同心声。

东孚玛瑙发源于海沧区东埔玛瑙村,玛瑙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起步,历经数十年积淀发展,在各级政府扶持引导下蓬勃壮大,逐步构建起涵盖原料供应、雕刻加工、市场销售于一体的全链条产业生态。鼎盛时期,辖区聚集200家玛瑙加工厂,106家实体展厅,线上直播店铺达215家,玛瑙原石货源遍及巴西、乌拉圭、马达加斯加、印度等多国,玛瑙手镯、戒指市场占有率均达90%,带动近万人就业。然而繁荣之下隐忧渐显。产业主体多、经营分散,多数企业长期依赖“前店后厂”的粗放模式,产品同质化严重,低价竞争、以次充好等现象时有发生,品质管控与产业整体形象难以统一。尽管部分玛瑙精品曾斩获“天工奖”“神艺杯”等全国性工艺美术奖项,但“有精品、无品牌,有产量、无溢价”的困局始终未能打破,产业发展亟需从规模集聚向价值集聚转型。

image

以集体商标建设为突破口,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职能阵地作用,依托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专业力量,把集体商标培育作为推动产业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的关键抓手,打通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服务多方协同路径,系统性推进集体商标申报攻坚工作。针对前期遇到的近似商标、标准缺失等难点,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介入,全程跟踪,多次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讨会商,研判注册核心症结,梳理问题整改方案。同时,指导协会完善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牵头制定玛瑙团体标准,建立健全品牌准入、品质管控与监督管理机制,夯实公共品牌运用制度根基,最终破解难题,推动“东孚玛瑙”集体商标成功注册。商标设计灵感源于玛瑙古称“马脑”,视觉造型一语双关,既呈现玉石摆件的器物样貌,又呼应古名“马脑”的文字内涵,借古今称谓的渊源,赋予标识厚重的文化底色。

image

集体商标的核准注册,绝非简单的商标确权,而是实现产业治理模式升级的重要里程碑。它将分散市场主体凝聚形成集群合力,推动行业由过去企业“单兵作战”转向区域品牌“抱团发展”,既以统一品牌形象强化市场辨识度,增强产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又以标准化规则倒逼品质提升,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同质化低价竞争,守护东孚玛瑙工艺口碑与区域产业信誉。同时,推动知识产权与传统工艺美术深度融合,充分挖掘本土工艺文化内涵,拓展产业价值提升空间,进一步释放特色产业稳就业、惠民生的社会效益。

谈及“东孚玛瑙”集体商标成功注册,不少会员企业纷纷表态将严格恪守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用好公共品牌资源,深耕工艺创新。玛瑙协会会员代表更是直言,“这块牌子是荣誉,更是责任。我们得把产品做好、把创新做深,往后我们就按使用管理规则来,品质、工艺、服务都往高标准靠,谁也不能砸‘东孚玛瑙’的招牌。”据悉,这是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注册的第二件集体商标。自海沧区商标品牌指导站设立以来,始终秉持“主动对接、精准赋能”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常态化走访调研,累计走访企业百余家,为130家市场主体提供商标注册、侵权风险应对等公益性专业服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14场、特色品牌宣传活动12场,覆盖群众千余人,切实为区域特色品牌创新发展筑牢服务保障。

下一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东孚玛瑙”集体商标落地为新起点,做实做细后续品牌全链条监管服务。一方面抓实集体商标规范化运用,严格落实使用管理规则,强化全流程监督,维护公共品牌公信力;另一方面推动商标品牌与标准建设、市场推广深度联动,引导行业深耕技艺创新,鼓励企业参与更高层级工艺美术交流赛事,持续放大“东孚玛瑙”区域品牌影响力,为全市特色工艺美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提供海沧实践样本。(通讯员:陈曦、陈云祯)

责任编辑:沙鹏成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
封面

喜报!厦门首枚工艺品类集体商标“东孚玛瑙”成功注册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东孚玛瑙”集体商标正式落地海沧,这是厦门市诞生的首枚工艺品类集体商标,标志着海沧东孚玛瑙特色产业集群正式拥有法定的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为传统工艺美术产业提质升级写下知识...

截屏保存二维码,微信扫码分享到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