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日营销有度,广告合规在心。依据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节日消费市场特点,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现就商业广告活动合规提示如下: 一、坚持依法宣传,树牢价值导向 广告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严守宣传底线,杜绝不当营商 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或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借纪念庆典、重要活动、严肃主题等开展不当营商活动。 三、遵循公序良俗,抵制低俗炒作 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性别歧视、恶搞歪曲经典、扭曲婚恋和家庭观念、制造社会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以低俗广告营销博流量、蹭热度、搞炒作。 四、广告引证合法,防范AI虚假宣传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利用AI技术冒用或者虚构专家、学者、名老中医等公众人物形象发布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规范节令营销,切莫奢靡攀比 对节日消费重点商品和服务,不得宣传奢靡攀比、过度消费等不当价值观念。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效,保健食品不得宣称替代药物、表示功效及安全性断言,不得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六、规范医药宣传,禁止功效断言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使用“包治百病”“药到病除”“治愈疾病”等断言或者保证,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 七、旅游广告真实,按约兑现承诺 旅游服务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不得对旅游景点、住宿酒店、交通工具、消费购物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宣传。要按照宣称的内容向消费者提供观光、娱乐、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项目。 八、教培广告有界,严禁效果保证 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公务员考试培训、军队文职考试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教培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 九、金融宣传合规,摒弃保本误导 金融投资类广告应当与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相符合,不得含有“稳赚不赔”“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十、规范弹窗广告,落实一键关闭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虚假系统提示、虚假奖励承诺等形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国庆假期消费高峰将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告监测与执法力度,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将依法从严查处。各广告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不良导向、虚假误导等广告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消费者如遇上述违法广告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