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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科协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明确建站单位原则上为中小微企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共享创新资源,助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博士创新站由建站单位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为推荐单位。建站单位须在福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研发设备、场地、人员等基础条件,能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实践平台。进站博士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 通知明确,博士创新站按“五个一”标准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至少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队伍、实践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有效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申报按“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批准认定”四步推进。建站单位经属地科协审核后上报省科协,省科协集中开展形式审查并提请专家评审,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集中评审核实相关内容,候选名单经审议通过后由省科协正式发文认定。 组织管理上,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牵头指导协调,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建设,依托中国科协园企科协办事大厅收集技术需求、开展绩效评价。建站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落实合作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总结运行绩效。 通知要求,各地要突出应用导向,主动对接工信、财政、教育等部门,常态化联动省级学会、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科技资源,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中小微企业精准引入省内外博士人才,切实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紧密衔接福建省“十五五”规划和“555X”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广泛动员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建站,探索建立无实质成效站点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新建或优质博士创新站给予专项经费资助。(福州新闻网 记者 赖志昌) 材料报送方面,申报单位将申报书、进站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盖章签字后报送属地科协,并同步提交电子版,同时登录中国科协园企科协办事大厅在线申报。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