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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垫交功能保效力,及时交费是义务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1-03-09 12:33:42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一、典型案例


  2020年6月15日柜面在进行短信发送不成功信息收集时,接到投保人蔡某反馈,其名下2007年投保的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为何多交未交费,但通过中国人寿寿险APP查询保单状态为有效,经系统核实该保单于2018年6月6日因续期保费未代扣成功处于垫交状态,现需客户缴纳垫交利息874.2元左右,客户对保费垫交事宜情绪非常激动。


  二、案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保单有垫交功能,有进行短信通知,但客户长期在外短信未及时查看,且对公司发送的垫交通知内容不是很了解,垫交了三期,垫交利息是否应由客户承担。


  三、处理结果


  通过沟通客户前往银行,打印其续期代扣账户2018年至2020年的交易明细,显示该单2018年宽限期内客户确有缴纳足额保费,但2019年和2020年的续期保费未缴纳,向客户核实得知,客户长年在外,偶尔有通过手机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得知续期交费账户里一直有余额,认为是自己去存的保费,故2019年和2020年未再存入保费,经过与客户多次沟通解释,客户清楚保单垫交的相关规定,最终办理垫交还款。


  四、风险提示


  1、垫交状态的保单如果想继续交费,只需承担垫交利息,若理赔出险,只需补缴欠交保费及利息,无疾病观察期;如果不想继续交费,后续办理退保,利用现价进行垫交,将会造成较大损失。


  2、处理垫交状态的保单,通过相关APP查询只能看到保单状态为有效,无法得知是否垫交,应及时关注续期授权账户余额是否发生变动,如果发现未及时扣款,应及时致电95519或临柜查询保单缴费情况。


  3、续期缴费是投保的义务,是保证保单状态有效的根本,所以投保人应清楚的了解保单的缴费期限,缴费金额,在宽限期内及时缴费,以保证保单状态为有效,获得相应的保障。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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