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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维权主题宣传 多措并举共促消费安全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6 14:47:50    分享到: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推动形成消费安全社会共识,助力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在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福州市消委会紧扣中消协“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立足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通过报刊电台、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做好“3·15”期间的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参加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福州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发布2020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2020年3月1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银保监局、福建省消委会、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消委会、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江区消委会在福州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联合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由市消委会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并协助省消委会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全省消委会组织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现场发布,这也是全国消协系统针对电商平台格式条款提起的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及消费宣传材料800多份。

3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参加在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举办的“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党风政风热线315特别节目,接听群众消费诉求,解答消费维权热点问题。

市消委会于2021年3月9日联合省消委会、鼓楼区消委会、仓山区消委会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20多人走进永辉超市滨江金榕店、永辉生活APP滨江金榕仓、沃尔玛山姆会员店、沃尔玛APP山姆线上配送拣货仓等企业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生鲜电商、大型商超消费体察活动,实地参观大型商超食品销售区域和生鲜电商后台货仓,现场体验食品快检及溯源信息查询、进口食品检测信息公示以及生鲜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接单派单、拣货打包、配送规划等环节,并就消费者关心的生鲜食品与熟食分袋打包、冷冻食品到期处置等内容与企业经营者进行沟通交流,在督促企业筑牢安全底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信心,助力福州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市消委会联合福州市律师协会在3·15前夕向社会发布2020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先后被海峡都市报、海峡消费报、福州晚报等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新浪、网易、腾讯网、中国消费网、海峡网、台海网、福州新闻网等网络媒体报道或转载,并向基层消委会编印发放《2020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1.3万册。

市消委会于2021年3月15日联合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福州市律师协会共同制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别节目《消费安心,法制护航》,为听众解读2020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答疑解惑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问题。

市消委会在3月12至3月15日通过3000多辆公交车和2000多辆出租汽车的LED屏,滚动播放年主题及相关标语1300多条(次)。

市消委会群发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消费维权宣传短信2万条。

市消委会联合贝壳找房福州站发布《新房购买消费提示》,为消费者购买新房支招、提供消费指导。


福州市消委会参加海峡都市报举办的“3·15”吐槽大会线上直播活动,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帮助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市消委会于2021年3月10日开通抖音号,发布远程邮寄维修小提示、福建省提起京东商城“划线价”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益诉讼等小视频,并在3月12日联合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开展“3·15”线上直播活动,宣传解读《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分析点评未成年人购物消费纠纷、远程邮寄维修等消费维权案例。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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