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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例,罚款10万!红线不能逾越!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陈琼英 发布时间:2021-04-08 14:55:00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生活在都市之中,电梯早已成为我们的生活必备,在狭小的空间里,每天上演着工作的压力、成功的喜悦、无以言表的闹心事、生活新期待等等小情绪,短暂休整踏出电梯轻松、平淡、或是沉重。不经意中的电梯安全,有市场监管卫士们始终守护着,为有助于完善厦门电梯安全治理体系,厦门市结合经济特区实际,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20年3月1日起实行,分别从选型配置和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相关要求。然而却有企业心存侥幸,置安全隐患于不顾,2020年9月,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后首例案件。

  2020年9月7日,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在对位于湖里区宜宾北路东方商贸大厦的电梯开展年度定期检验时发现,其中一台电梯竟然存在安全回路被人为短接的现象!接到通报后,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在检验人员的配合下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场检查发该电梯对重缓冲器电气开关被拆除,且线路短接,导致对重缓冲器保护功能失效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将缓冲器维修好,于09月08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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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调查,涉部电梯于9月6日上午发生故障报警,东方商贸物业人员向维保单位反映电梯故障的情况,维修人员郭某9点10分到达现场维修,发现缓冲器开关坏掉。当时由于因有另外一物业电梯报催得比较急,郭某先拆除缓冲器开关,短接线路,虽于当天下午16点10分再次返回东方商贸大厦维修电梯,但因9月6日是周末,公司库管没有上班,没能及时拿上缓冲器开关配件更换,同时急着处理下一单物业电梯的问题,遂忘记电梯安全线路短接的事宜,且并未采取停梯措施,导致电梯“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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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实,当事人作为电梯的维保单位,在电梯出现故障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而是将对重缓冲器电气开关拆除,线路短接,导致对重缓冲器安全保护功能失效,且继续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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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缓冲器,安装于电梯井道的底部,当电梯由于控制失灵、曳引力不足或制动失灵等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缓冲器将吸收轿厢或对重的动能,提供最后的保护,以保证人员和电梯结构的安全。除了缓冲器,电梯上还安装有许多的安全保护装置,例如超速保护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坠落保护的层门联锁装置等,它们都安装有相对应电气开关,实时监测着这些装置的工作状态,从而保证电梯的运行安全。

  电梯,做为日常生活中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之一,是城市运行安全的重要基石。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决不手软为抓手;以组织技术专家对电梯安装维护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为手段;以构建监管部门和特种设备检测院同步协作从严监管的电梯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为突破;提高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电梯安全指导,提前发现潜在安全隐患。监管屈身于方寸空间,全力打造特别安全感,铸就行稳致远的梦想。(陈琼英)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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