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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客户王女士是寿宁县下党乡的一位教师,今年49岁,身体一直很硬朗。王女士有位孝顺的儿子陈先生,出于对母亲的关爱,陈先生于2015年4月11日为其母投保了国寿防癌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年缴费3160元。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21年4月的一天,王女士突然感觉有点头晕,便跟随家人到附近门诊做检查。由于门诊医疗条件有限,当时被医院诊断为贫血,回家休养调理即可。过了一段时间,王女士的身体状况并未见好转。陈先生随即带着王女士前往福建省立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经检查被确诊为急性非淋巴白血病。因顾及王女士心情,陈先生并未将检查结果告知王女士,但一直陪同王女士进行治疗。 在第一阶段治疗结束后,陈先生想起自己曾为母亲投保的保险,怀着期望与忐忑的心情拨打了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理赔报案电话。 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陈先生报案电话后,及时与当初帮助陈先生投保的保险代理人一同前往被保险人家中进行慰问,并协助陈先生办理了理赔申请。2021年5月10日,陈先生正式提出理赔申请。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立即根据“重疾一日赔”理赔要求,当天将赔付的恶性肿瘤保险金共计10万元打入客户账户中。王女士收到理赔款后心情十分激动,委托家人及代理人到公司表示感谢,并说道:“没想到每年仅交三千多元就能理赔十万元,现在真是庆幸当时买了保险,家里不用再为后续治疗费而忧心。” 人生无常,无法预知未来,一旦发生不测,保险将会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诚实守信,客户至上”是中国人寿始终秉承的服务理念,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愿用真诚的服务为千家万户送去保障,用保险呵护每个家庭的幸福。(雷书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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