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纪委、市纪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以及省药监局通知要求,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点题整治工作任务。 一是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用半年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整治工作目标、组织保障、整治重点、具体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二是成立由市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和协调。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有序推动落实整治目标、任务。 三是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分析整治工作前期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明确了“三个坚持,三个强化”的工作要求,并就提高认识,扛起整治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治目标等做了具体部署。 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开展专题宣传。5月25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与省药监局、仓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在仓山区华润万象里举办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的现场宣传活动,对儿童化妆品等开展科普宣传。 ![]() 6月1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及福州市儿童医院开展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现场邀请福州市儿童医院医生就儿童化妆品使用问题开展了义诊咨询,引导公众理性认识和安全使用儿童化妆品。 二是多渠道宣贯引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儿童化妆品知识、法规现场宣贯33场次,在大型商圈显示屏投放儿童化妆品等科普宣传标语1325余条,通过媒体发布宣传报道7篇,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634余份,向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发放《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910份、《化妆品经营责任告知书》990份,不断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和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意识。 三是集中培训教育。组织815名监管执法人员和化妆品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知识网络公益培训,全面宣传贯彻化妆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靶向监管,充分发挥检验技术支撑作用 目前已完成儿童化妆品国抽、省抽20批次。为进一步增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提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性,市局还专门安排市级财政资金近10万元开展婴幼儿类化妆品产品50批次抽验。 ![]() 重点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为有效发现可能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特别开展了微生物、激素、抗感染类药物、氟康唑等项目检验。目前儿童化妆品抽样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开展检验中。 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化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涉及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进货台账管理、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以及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等情况。 截至目前,已开展经营儿童化妆品监督检查444家次,发现48家企业问题线索,其中8家立案,已结案2起,罚没款0.11万元。2021年以来儿童化妆品备案后现场检查通过9件,责令整改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