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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证照同办”提高办事效率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黄顺妹 黄均远 发布时间:2021-07-12 17:41:25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去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管局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契机,推行“证照同办”改革,通过“一次告知、一份指南、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发证、一套档案”审批模式,取得“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次数”效果,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了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制定出台方案

确保全市统一操作模式

全面梳理分散在市级、县级、基层所办理的134个事项所需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基础信息,厘清各事项间的逻辑关系、数据间的关联关系、共性材料互补关系,确定“证照同办”目录清单。多次向各县(市、区)局征求意见,找准在“证照同办”办理流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制定出台《“证照同办”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试行营业执照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执业药师注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医疗器械网络信息备案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照同办”改革,统一实施主体、提交材料、承诺时限等。

一个窗口对外

确保群众办事一趟成

针对各县(市、区)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不在同一层级办理及有些市级事项无法委托办理的问题,坚持“证随照办”原则,采取事项委托等方式,明确营业执照在哪办理,审批事项就在哪办理,审批结果就在哪领取,即“一窗收件一窗发证”。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委托基层所办理,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县级办理的,采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基层所办理的方式予以解决。为确保对“证照同办”事项准确一次性告知,避免申请人多跑路,推行咨询服务“三个清”,即申请人需办理事项了解全面清、表格材料发放一次清、注意事项告知一口清,确保群众办事“一次成”。对现场核查事项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一次性对企业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意见,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

整合简化材料

简化申请材料,将“证照同办”事项中提交的材料梳理整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等共性材料只需提交一份,“证照同办”事项产生的前置审批办理结果不再作为提交材料。如办理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时,无须提交营业执照,切实实现减材料的目标。整合一套申请材料,制作“证照同办”自选表、一套提交材料和一份送达回证。采取“1﹢N”模式,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办理事项,即申请人既可选择只办理营业执照,也可选择营业执照与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时办理。形成一份档案,明确将“证照同办”的“一套材料”及受理审核产生的文书形成“一套档案”归档,切实减轻窗口人员工作量。

优化审批服务方式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实行通办制度,坚持“便民增效”原则,将食品经营许可、注册登记等审批权限委托市场监管所,方便经营者就近办理证照。实行县所通办,经营者可自主选择县、所窗口就近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坚持“宽进严管”原则,审批监管部门同步发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药品、药械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有效压减办理时限。推行“证照同办”,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黄顺妹 黄均远)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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