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规范、未按规定标准收费、优惠政策未执行到位...... 这些困扰车主们的停车交费问题,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题整治 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我市经营性停车场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我市停车场经营者和行业组织提醒告诫如下: 01、遵守法律法规 各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02、依法登记经营 各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不得无照经营。 03、依法明码标价 各停车场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入口和收费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表),对经营者名称、停车场备案编号、停车泊位数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段、免费及优惠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进行公示,所公示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04、杜绝价格欺诈 各停车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05、落实减免优惠 停车场经营者应落实以下收费优惠政策: (一)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二)政府定价停车场应根据厦建城〔2020〕19号(文件内容详见厦门市建设局网站)文件要求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无人值守的停车场应通过系统升级改造、预留经营者服务电话等方式将收费优惠落实到位。 06、严禁串通涨价 严禁停车场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非法谋取暴利。 07、妥善化解纠纷 停车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服务体系,配合监管部门及时积极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08、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各停车场经营者、各相关行业协会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置;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