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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生素D滴剂”出现不良反应 协调和解获锦旗致谢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郑振坤     发布时间:2021-07-22 17:12:56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是改变人们生活节奏的方式之一,“6.18”、“双十一”、“双十二”等促销活动不仅能够活跃网络购物消费,还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加便捷、优质、低价的网络消费体验。但是也要看到,在促销活动期间存在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其中,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及广告违法,以及相关服务应对措施不足等问题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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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深圳兰女士投诉,其称“6.18”期间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款儿童“维生素D滴剂”,该产品不适宜人群标示:“一岁以下人群”,投诉人兰女士咨询该店客服人员被告知一周岁儿童可以食用,但其不满一周岁的婴儿食用后出现嗜睡等不良反应,立即送医就诊后并无大碍。

经查,该产品生产企业为国药控股怀德居医药(厦门)有限公司,属于海沧新阳辖区监管企业。随即,新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刻对该企业展开调查,追查产品生产源头及销售渠道,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此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客服人员应当进行岗前专业培训,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从而不断完善网络消费市场秩序。因没有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在新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积极沟通协调下,投诉人兰女士最终同意签订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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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情得到圆满结束后,投诉人兰女士为了表示感谢执法人员雷厉风行的办案效率及廉明公正的执法行为,负责处理该起投诉的新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收到兰女士寄送的一面“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功德”锦旗。

网络购物消费警示:1、选择可靠并且有认证及备案的购物网站;2、保存凭证,利于维权。例如:商品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3、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保健功能及不适宜人群标示,遇到疑问应当咨询具有相关专业资质人士,切勿随意请教;4、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当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执法人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展开调查、积极协商、确保解决矛盾纠纷,切勿因冲动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通讯员:郑振坤)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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