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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岩委发〔2019〕5号),引导和激励龙岩市广大企业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创新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企业(组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近日,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龙质评办〔2021〕1号),正式启动第四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龙岩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龙岩市质量领域授予各类企业(组织)的最高荣誉。申报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企业或组织。 此次申报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严格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结合市场评价、专家评审等方式,坚持评审标准。每届评审获奖企业(组织)总数不超过三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9家企业获评龙岩市政府质量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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