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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小店售卖的化妆品要仔细查验货品真实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魏晗超 发布时间:2021-08-16 15:25:33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走街串巷的时候,你是否曾走入清新靓丽的新潮饰品店呢?近年来,平价小饰品店、化妆品店开遍大街小巷,为广大消费者们提供了更实惠而多样的选择。这些琳琅满目的化妆品价格大多都比较便宜,而且也都比较精致可爱,吸引了许许多多学生、上班族的目光。但购买这些化妆品的时候,可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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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饰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内的货架上摆放有标识为“彩妆淑女小手提盒”的盒装化妆品,其标识彩妆成分有滑石粉、棕榈酸异丙酯、蓖麻油等,手提盒内配有口红、粉刷等配件。该产品标签上未见化妆品备案编号,该店经营者现场无法也提供该产品化妆品备案证明。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不得上市销售!对普通化妆品进行备案的目的是通过药监部门和社会监督两者相互结合来监管规范市场,把控市场上流通的化妆品质量、品质。而销售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疑有较高安全风险。

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该店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此警示广大商家,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同时须仔细查验货品,确认货品真实,并保存好相应进货票据,以避免购入、分销未经备案或注册的化妆品,否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相应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辨认所购商品的商标、生产企业等主要信息,观察该化妆品是否有经备案或注册,对所发现的涉嫌未经备案上市销售的普通化妆品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通讯员:魏晗超)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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