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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青阳天乐通讯设备店不正当有奖销售 处罚款5万元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6 11:25:17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1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倡导竞争文化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为建设高质量市场体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好疫情歼灭战,作出应有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的要求,加强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一批示范性强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晋江市青阳天乐通讯设备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为了推广移动客户端、招揽客户、提高知名度等,在商场招揽顾客,通过消费者手机扫描二维码开展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在有奖销售前,当事人仅公布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未明确公布上述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条件等信息,在领取奖品时设置不利于消费者兑奖的附加条件,即要求一等奖兑奖需消费满6000元,二等奖兑奖需消费满5000元,三等奖兑奖需消费满4500元,五等奖兑奖需消费满3900元。对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当事人未按规定随时公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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