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1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倡导竞争文化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为建设高质量市场体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好疫情歼灭战,作出应有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的要求,加强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一批示范性强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尤溪县周百福珠宝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五一节期间开展了三个营销活动,分别是打折销售活动、以旧换新活动、有奖销售活动。当事人开展的有奖销售活动是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宣传内容如下:购珠宝送豪礼,满3800送浴巾三套,满5000送电饭煲一台,满12800送洗衣机一台,满21800送滑板车一台,满26800送三门冰箱一台。当事人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前,以宣传单上内容作为活动方案,活动规则体现在宣传单上。该次附赠式有奖销售活动,只明确公布了参与条件、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无明确公布奖品品名、奖品价格、奖品交付方式等信息。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