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2021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倡导竞争文化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为建设高质量市场体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好疫情歼灭战,作出应有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的要求,加强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将一批示范性强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厦门极珈文创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谋取交易机会,与厦门晟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让其带团导游带领旅游团游客到该公司消费,由当事人聘请的现场销售员按消费金额的68%支付现金给带团导游相应的佣金,未记入公司账册,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