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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生产未经出厂检验合格的燕饺 处罚款5万元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11:58:41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以“铁拳”行动为抓手,以案件查办为主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铁拳”行动食品安全类典型案例。

涉案商家:福建吉好多食品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5万元

案件回顾:2021年3月1日,宁德市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对福建吉好多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予以立案。经查,2021年1月10日,当事人将其生产的未经出厂检验合格20箱燕饺(肉燕)销售温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售价为240元/箱,销售额共计4800元。2021年1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进入流通环节待售的该批次燕饺(肉燕)进行抽检检查。经抽样检验,该批次燕饺(肉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SB/T 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要求,为不合格食品。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规定进行食品检验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宁德市福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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