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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有我 冷链食品监管“不断链”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8 09:10:13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漳州市启动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动员机制以来,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做到关口前移、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特别是坚持“人、物”同防,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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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动态闭环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专班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入我市必须履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预约统一进入所在地集中监管仓查验“入关单、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四证,落实“全面核酸检测、全面消毒、全面追溯”三全措施,取得漳州市进口冷链食品“一品一码”追溯凭证方可进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动态闭环管理,守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关。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共应急处置12起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阳性事件,未发生“由物及人”情况。

截止9月26日,全市共报备进口冷链食品1415批,计19953.978吨,其中,因手续不完整或货主原因取消报备43批,已报备未进入集中监管仓20批,计468.042吨,通过报备并查验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共1372批,计19265.054吨;通过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消毒1197批次,计 16099.894吨;当前集中监管仓库存21批,计206.367吨(其中龙文集中监管仓19批计153.367吨,东山县集中监管仓2批计53吨)。自2020年11月24日起,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涉及产品报关单数据2999条、入境检疫检验数据3683条、核酸检测数据3371条、消毒证明数据3409条,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核酸检测6935次,疫苗接种42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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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专项整治

在全市开展全面再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全面电子化监管追溯闭环管理、全面统一集中监管、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制度。加强督促各辖区进一步对冻库、企业、个人开展深入排查,并精准对潜在经营的对象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同时,加强对冷链运输企业、第三方冷库等相关企业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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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处置涉疫进口冷链食品事件

在接到涉及我市的冷链食品疫情信息时,第一时间启动进口冷链应急处置专班各部门本单位工作预案、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形成初报。今年来,全市共处置进口冻飞鱼卵、涉疫智利冻帝王蟹、涉疫奶枣、进口冻白带鱼、阿根廷进口冻牛肉、泰国进口冻榴莲等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事件6起,未发生“由物及人”情况。3月份之前的事件所涉及的核酸检测阳性货物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共销毁进口冷链食品78.9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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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处罚,警钟长鸣

今年来,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共查处进口冷链食品案件31件,处责令改正、警告17件,处罚款12件(罚没金额83.6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其中,处行政拘留1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件。严格的执法,对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起到巨大震摄和警钟长鸣的作用。

保障食品流通环节食品与疫情防控两个安全

 迅速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个主体责任,特别加强对农(集)贸市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4个防控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严格查验健康码、测温,做好不聚集、戴口罩,切实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启动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动员机制以来,全市检查农贸市场987家次、商超1586家次、冻库368家次、食杂店1566家次,发放张贴疫情防控提示2860张,发放《关于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告知书》86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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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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