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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网络标价应有诚信 公益诉讼达成和解

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9 15:16:45    分享到:

2021年10月1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调解书》公告,确认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消委会)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商城”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京东)就京东以“划线价”格式条款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公益诉讼一案达成和解,京东删除公益诉请确认无效的划线价格式条款,本案产生的所有律师代理费、公证费全部由京东方面支付。这标志着福建省消委会提起的第一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消协系统针对电商平台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圆满落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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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线价”被电商利用误导消费者

2020年7月,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州市消委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京东设置了“京东价”和“划线价”两个价格种类,利用格式条款免责说明,使“划线价”无真实来源随意标注,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涉嫌以“划线价”格式条款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州市消委会对相关电商发出整改建议函,但相关电商对“划线价”误导消费者的问题一直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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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利剑出鞘

针对京东以“划线价”的格式条款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协助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受理。在省市消委会、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起针对电商平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顺利达成诉讼要求,电商平台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条款进行了修改,还网络标价应有的诚信,防止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京东积极整改 还价格真实

本起公益诉讼,福建省消委会与京东达成删除案涉“划线价”格式条款的和解,同时京东还书面向福建省消委会作出承诺将对“划线价”进行多项整改,力求“划线价”真实、唯一。其中增加了商家在开通“划线价”服务时,需要同意并签署《划线价须知》,在后台录入“划线价”信息时,需要选择相应的分类并上传相关“划线价”依据;力争在3-4个月时间里完成全站相应的改造,优先快速在主要类目上线,实现“划线价”依据唯一。并争取在11月11日之前增加商家使用“划线价”需上传价格依据的系统功能,对于未上传“划线价”依据的商品,会在商品信息页面取消“划线价”的展示等整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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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更要诚信友善

价格作为商品销售的敏感要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福州市消委会希望各电商平台自觉规范商品标价,价格标注真实,并注明准确的价格来源信息,防止个别商家利用划线价进行虚假标示,误导消费者价格判断及产品质量认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创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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