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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被罚16万!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9 17:52:18    分享到:

2021年7月2日,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举报前往福州开必吉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检查,发现其经营的金属电气导管外观有“鑫开必吉”字样涉嫌侵犯福州安恒贸易有限公司“开必吉”注册商标专用权。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遂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并扣押涉嫌侵权的金属电气导管6030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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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当事人委托生产并销售的金属电气导管外观标有“鑫开必吉”字样,完整包含商标权利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证商标文字“开必吉”,且未形成明显有别的其他含义,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且当事人还通过将“鑫”字模糊、图形化处理,突出显示“开必吉”商标。当事人侵权商品的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为45491.8元。

综上:

一、当事人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三)项所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9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①没收侵权金属电气导管6030根;②罚款16万元。

二、当事人的企业名称完整包含了他人注册商标“开必吉”,易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所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9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及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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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打击电气领域商标侵权行为,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保护知识产权、震慑侵权行为的坚定决心和不懈努力,同时也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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