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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现场查扣不合格燃气器具302个,检查立案12起

来源:厦门市场监管 作者:杜宁 发布时间:2021-10-21 08:25:33    分享到: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开展生产、销售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重点

■查处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燃气器具违法行为

■查处无证生产或销售无证家用燃气灶和家用燃气热水器违法行为

■查处假冒侵权燃气器具违法行为

■开展燃气器具质量监督抽查

■强化燃气器具安全知识宣传

检查情况

经对全市现有197家燃气器具生产、经营者全面摸排,现场共查扣不合格燃气器具302个,检查立案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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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现场还对无法通过外观判定是否合格的燃气器具进行了抽查检验,经检测,家用燃气热水器合格率100%,家用燃气灶合格率80%,燃气软管合格率60%,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合格率53.3%。

详细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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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燃气器具合格吗?

消费者也可以自己简单识别不合格燃气器具吗?

家用燃气灶: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

熄火保护装置是一种安全保护装置,能在燃气具出现意外熄火或未正常点燃时,及时关闭燃气通路,防止燃气泄漏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确保安全使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已有明确要求,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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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调压器:出口压力应为不可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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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软管

软管上连续长度每隔30厘米或单根软管上应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或缩写、产品执行标准、制造季度和年份、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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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杜宁 本期编辑/制图:黄琳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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