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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中消协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最终评选出先进集体160个、先进个人220名。2021年12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中消协字[2021]第29号《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 ,表彰了近两年来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和广大消协工作人员。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吴波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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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