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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六部门联合出台措施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质量处;     发布时间:2022-04-22 17:05:26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质量提升,结合福州实际,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工商业联合会、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福州市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围绕:

提升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水平、全链条质量水平、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能力、质量人才队伍能力、优良质量文化、质量技术服务、发展政策环境等八大方面,综合运用质量、产业、科技、外贸、监管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机构的技术支持作用,搭建各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与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落实服务,提升民营企业质量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

01、提升质量创新活力

完善科技重大“揭榜挂帅”体制机制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的“十六条产业链”开展技术需求(难题)征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研技术攻关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地,联结高校科研院所实现产学研相结合,计划每年支持10-20项“揭榜挂帅”产业重大技术难题,对成功揭榜的项目给予100-500万元的补助经费。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科技部门辅助税务机关做好有异议研发项目的鉴定工作,共同推动带动企业参与研发费用税前抵扣。税务机关应全面落实企业按175%比例享受研发费用税前抵扣政策,制造业企业按200%比例进行研发费用税前抵扣。按照“闽都院士村”项目指挥部要求,不定期提供重点引进院士方向,强化院士与民营企业的技术需求(难题)对接,精准推动产业发展创新。推动质量标杆工作发展,在全市工信系统持续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和推荐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企业申报省级质量标杆。开展和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推动企业完善和提升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协同创新、标准对标、品牌引领,加快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大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主导或参与先进标准制修订,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深化产学研精准对接,加快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短板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

02、提升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水平

将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实施强省会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示范活动。充分发挥“数字福州”优势,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施向社会共享,实现发展共享、服务共享、成果共享。积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进工商联、进商会、进企业“三进”工作。加快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先进制造业中的运用,深化以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等为主导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民营企业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组织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民营大企业,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

03、提升全链条质量水平

推动全市优势产业链与供应链融合发展,依托市属国有企业和重点产业园区,促进县(市)区发挥优势、错位发展,打造一批供应链一流品牌,创造一批供应链先进模式。发挥国有企业的规模优势、融资优势、渠道优势,聚焦我市优势产业、百亿园区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综合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精特新”企业配套资金支持,全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家。在民营企业中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发动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遴选一批民营企业推荐申报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通过培育成为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

04、提升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能力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支持培育各级民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推动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专利导航工作,促进民营企业科研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健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主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培育工作体系。创新商标品牌建设有效载体,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健全民营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民营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提高民营企业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在民营企业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商标品牌资产评估管理。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

05、提升质量人才队伍能力

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公益培训,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手段和工具,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制定专项计划,优先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优先将民营企业标准纳入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动辖区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修)订;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围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行业人才保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示范企业人才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给予人才住房保障、教育优惠、人才认定名额倾斜和人才优化服务支持。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多方线上调解机制,推动ODR企业高质量增长,扩大在线纠纷解决影响力。开展行政指导,进一步落实企业市场主体责任,帮助民营企业规范销售行为,全面提升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的意识,改进服务质量。

06、提升优良质量文化

深入开展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推进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等质量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劳模精神,树立为消费者服务、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07、强化质量技术服务

持续开展计量服务实体经济专项帮扶行动,进一步发挥计量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精准施“测”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企业质量提升。全市13支计量服务队围绕各辖区主要产业,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全年目标入企帮扶企业115家,解决技术难题13个,免费培训企业115家。对辖区民营企业开展标准化宣贯培训,以讲座论坛、观摩交流、经验分享等多种方式,重点宣讲标准化法律法规、原理和工作方法,努力培养民营企业标准化人才,进一步夯实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层级。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向项目集中、指导效果好、打包服务费用低的“一站式”服务发展,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供给质量。加大《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宣传与解读,做好研发企业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专帐,帮助广大规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熟悉政策并用好用足政策,全面推动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实现产业创新驱动发展。

08、优化发展政策环境

全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内。落实《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推广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行“先证后审”和电子综合许可,实现“一证准营”,有力破解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难题。统筹制定年度跨部门抽查计划,加强工作绩效考评,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推动各有关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干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引导各行各业优秀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专利奖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实施方案》要求:

要将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建设6个城”“打造5大国际品牌”“实施9大专项行动”的系列部署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推进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帮助民营企业纾难解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引领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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