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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立案调查!停止经营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24 15:41:34

2022年2月16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杏林一店进行飞行检查,现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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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鹭康堂(厦门)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现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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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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