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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分别与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知识产权协同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框架协议》共五部分20条,主要以建设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为载体,从强化办案互助协作、强化工作互动协同、强化资源互通协力等方面,就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强化协同保护力度,优化协作配合机制等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共12条,主要从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加大办案协作力度、深化研究合作、加强宣传配合等方面,就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等提出具体措施。 《框架协议》和《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综合保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