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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岩银行业保险业“情系新市民 金融暖人心”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福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4 15:26:02    分享到:

关于印发《2022年龙岩银行业保险业“情系新市民 金融暖人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岩银保监发〔2022〕34号

各县(市、区)监管组,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各县(市、区)金融办,农发行龙岩分行,各大型银行龙岩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龙岩分行,各城商行龙岩分行,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现将《2022年龙岩银行业保险业“情系新市民 金融暖人心”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银保监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龙岩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年龙岩银行业保险业“情系新市民 金融暖人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总体部署,落实好福建银保监局《2022年金融服务新市民综合行动方案》(闽银保监发〔2022〕21号)相关要求,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切实增强新市民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从输入地和输出地双向发力,精准聚焦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所需,积极发挥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支持作用,开展“情系新市民 金融暖人心”专项行动,为新市民提供更广泛、更深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保障,全面助力龙岩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搭建行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依托“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为新市民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各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利用该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持续优化新市民信用评级体系,多维度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为新市民整体信用状况精准“画像”,科学完善金融产品定价机制和风控体系,积极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并通过“创业辅导”“首贷行动”专区为新市民提供相关信贷服务。各保险业机构要充分运用平台数据,对新市民较为集中的行业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并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新市民群体的保险覆盖率。

(二)开展金融需求精准对接行动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立足龙岩新市民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双重属性,着力开展精准对接。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与新市民输入输出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城镇、创新创业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龙岩)、龙岩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工业园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州工业园区、上杭工业园区、长汀开发区、蛟洋工业集中区等)等重点区域和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对接,深入了解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大数据信息积极对接新市民相关需求。

(三)开展“一行一企”助力行动

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积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以及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鼓励银行业机构为具备一定规模集群的新市民所在行业搭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根据企业吸纳新市民就业情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灵活设置还款期限等方式,助力企业更好发挥就业带动作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针对新市民就业较多的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积极推进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改革工作,积极发挥保函(保险)为企业减负及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作用。

(四)开展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升级行动

辖内各农合机构已设立21个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要在落实《关于开展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闽银保监发(2020)94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升级“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将新市民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一步打造“有政策、有机制、有队伍、有产品、有信息”的“五有”金融服务平台。各农合机构要依托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对创业就业贷款开拓绿色通道,作出优先审批、限时办结的服务承诺,探索优化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模式。

(五)开展产品服务优化创新行动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征、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在普惠授信、产品设计、风险防控等方面发力,探索创新与新市民创业金融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模式,着力满足新市民创业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推出具有“新市民”特色的专属信贷保险产品。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推动异地房产抵押登记在线办理工作,助力新市民通过跨区域房产抵押办理获得信贷支持。各大中型银行、农合机构要积极通过“城乡联合贷”方式探索破解新市民工作生活、资产、信用跨区域错配难题。鼓励辖区银行业机构创建远程信贷中心,利用远程视频服务系统、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业务功能组件,支持新市民免返乡即可获得来自家乡的信贷服务。各农合机构要积极运用“普惠金融·福农驿站”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为新市民提供“家门口”的服务。

(六)开展权益维护提升行动

各银行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数据和渠道优势,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加快端口对接,推动平台发挥作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营业场所、官方网站、手机APP等获客渠道公布投诉受理渠道及方式,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新市民金融纠纷,维护新市民金融消费者权益。鼓励针对新市民流动性强的特点,优化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等金融服务,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费用,最大限度对新市民让利。

(七)开展住房需求保障行动

各银行业机构要在坚持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和方针的前提下,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依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辖内人口流入、流出情况,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按期偿还的安居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客户受影响情况,给予新市民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并免收罚息。各银行业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受疫情影响下调安居贷款风险分类。鼓励各银行业机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面向新市民的保障性住房为主要对象,积极对接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装修改造、运营管理等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

(八)开展保险保障护航行动

各保险业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新市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小有所育”等方面,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新市民提供多维保障。积极推进升级城市定制型保险,将非本地医保的新市民纳入可参保范围,满足新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充分发挥渠道和科技优势,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医。鼓励保险业机构为特定行业群体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制定专属方案,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解决后顾之忧。针对新市民流动性大、时间碎片化、工作场景灵活等特点,鼓励保险业机构开发设计投保便利、交费灵活、保险期间较短的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

(九)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普及行动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统筹部署,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微沙龙、知识讲座、志愿服务队等多种形式为新市民群体普及金融知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发挥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龙岩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龙岩市普惠金融服务馆、闽西工农银行旧址等宣传阵地作用,将金融知识与龙岩红色金融史相融合开展宣教。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深化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依托现有普惠金融学校、普惠金融工作站、普惠金融助理,加强日常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常态化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反假币、防骗反诈、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教育,潜移默化提升新市民的金融素养,有效推进信用环境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岩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龙岩市金融监管局成立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日常监管指导,跟踪督导政策执行和工作推进情况,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新市民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新市民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发挥政策合力。龙岩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龙岩市金融监管局要强化与地方政府其他部门联动配合,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市民公共服务政策的有效衔接,在新市民社保缴存和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发放、医疗保险缴存和结算等方面建立更有效的合作机制,推动监管、产业、就业等政策与银行保险机构实践同向发力,有效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

(三)健全推进机制。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吃透政策精神,结合辖区特点和机构实际探索差异化的新市民金融服务。大中型银行要积极履行社会担当,以新市民贷款可得性和灵活性为优先考量因素,研发针对性金融产品。地方法人机构要在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的基础上,推进科技赋能与下沉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获客、审批、风控的智能化水平。

(四)完善支撑体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展调研,摸清新市民结构特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实现新市民政务信息开放共享。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在依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基础上,综合运用新市民社保、税务、住房公积金等数据,建立并完善机构内部新市民信用评价体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新市民创业以及吸纳新市民就业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强化银保、银担合作,健全风险缓释机制。各银行业机构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贷款“三查”管理,认真识别新市民身份,防止假借新市民身份获取优惠金融服务,加强监测分析,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新市民合理金融需求。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大力组织开展金融服务新市民政策知识的宣传,努力提高新市民对相关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各机构要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围绕金融服务新市民的专项服务、专项产品、专项队伍、专项政策等方面,认真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措施和建议,注意突出特色做法、典型事例等,按季度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于季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龙岩银保监分局统信科金融监管专网邮箱。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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