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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一早餐店被立案调查!竟是因为它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叶子欢     发布时间:2022-06-24 09:25:35

油条是传统早点,深受大众喜爱。虽然国家早已出台“禁铝令”,但其明矾添加问题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自去年8月底开始,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炸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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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时至今日,竟然还有人敢顶风作案。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一家油条早餐店超量添加含铝膨松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硼砂。为了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着便衣购买适量油条送往食品安全快检室进行检测。快检结果显示,这批油条铝含量超标,同时也检出含有硼砂成分。目前,市场监管联合公安部门已对涉事人员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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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

油条里超限量添加明矾,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得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如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

油条里非法添加硼砂,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硼砂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食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等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处死刑。(通讯员:叶子欢)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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