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组织辖区内17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体约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 会上,分局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组织企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别强调了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点说明了《规定》旨在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规定》在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明确履职保障措施、完善相关法律责任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对标落实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企业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 会后,全体参会企业代表分别签订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罗晓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