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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一保安完成电梯困人救援 物业被下达监察指令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黄雅婷 发布时间:2022-11-04 17:31:10    分享到:

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群众投诉,称其小区某电梯发生故障,有人被困在轿厢内,通过紧急按钮联系到物业后,保安到现场打开轿厢门,在电梯未到平层的情况下,让业主从轿厢跳出来。执法人员听完后,发现该行为不妥,立即展开调查。

“您好,我们接到你们小区业主的投诉,称物业没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直接让保安实施电梯困人救援工作,有这回事吗?”执法人员致电小区物业服务处。

小区物业主任表示确有此事。因为保安取得了电梯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具有电梯操作资格,所以紧急情况下才让保安解救被困业主。

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物业聘用具有电梯操作资格的员工本意是好意,希望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为小区电梯服务,这点值得肯定。但是,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并不能自行开展电梯困人救援工作,还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和《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乘客被困在电梯轿厢时,应当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并及时做好被困人员的安抚工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案例中,物业公司涉嫌2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一,保安由物业公司聘用,而物业公司没有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资质,不能聘用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人员从事电梯困人专业救援工作;其二,物业管理人员在接到电梯困人报警后,应立即通知专业的维保人员实施救援,并做好安抚被困人员的工作,而不是自行解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物业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整改。

电梯安全无小事,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同使用单位聘用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管理特种设备,但解救被困人员涉及专业知识性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操作。

电梯发生故障,乘客被困电梯,物业相关人员的正确做法是:1.在接到乘客被困的通讯后,第一时间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当前所在楼层,做好记录;2.告知物业主任或领班人员,立即通知维保单位前往故障电梯进行解救;3.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抚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避免盲目自救,耐心等待救援。(通讯员:黄雅婷)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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