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零售药店线上会议,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要求再次进行强调,对《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手册》及《海沧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内容进行再次培训,并依托智慧监管、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药店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培训会议上,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店严格执行顾客进店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守好进门“第一关”;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四类”药品)的顾客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要求,筑牢购药“核心关”;同时要求药店做好每日消杀、员工健康监测等措施,做好自我保护“基础关”。另外,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规范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及疑似病例信息登记表、编制新冠肺炎十大症状顺口溜,帮助药店熟记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及疑似病例处置流程,要求药店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除此之外,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依托“厦门市场监管”APP“远程巡查”及“智能抓拍”模块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远程检查,要求零售药店每天通过“自查自律”模块上传疫情防控措施、场所消杀等自查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远程下达整改指令,提高监管效率。 据了解,自11月14日以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并发挥海沧区药品经营协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对零售药店进行明察暗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检查药店67家次、飞行检查药店1家次、现场责令整改8家次。(通讯员:王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