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2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糕点、蛋制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饼干,共抽检571批次,其中合格561批次,不合格10批次。 1、福州市鼓楼区永和鱼丸店福飞路分店的汤勺(2022-07-06),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福州市鼓楼区湘里乡亲湘菜馆的汤勺(2022-07-11),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闽侯县上街海鲜跳动自助餐厅的汤碗(2022-07-13)、汤匙(2022-07-13),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4、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奥体中心广场店的香蕉(2022-07-15,500g-550g/袋),吡虫啉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值≤0.05mg/kg,实测值0.082mg/kg; 5、福州市鼓楼区回魏道餐饮店的饭碗(2022-07-14),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闽侯县上街鸿牛火锅店的汤碗(2022-07-15),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福州市台江区王伟岭餐饮店的搪瓷碗(2022-07-20),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8、福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的活鲫鱼(淡水鱼)(2022-07-05,散装称重),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值≤100μg/kg,实测值2150μg/kg; 9、闽侯县南通上官建明水果商行的海南香蕉(2022-07-05,散装称重),吡虫啉项目不合格,标准规定值≤0.05mg/kg,实测值0.14mg/kg。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50平方厘米。 二、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三、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等方面有良好的效果。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在鱼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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