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宁德市食安办发出预警:警惕微信里销售的食品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1 16:13:02    分享到:

当前,一些“微商”们在微信朋友圈里违规销售手工制作的各种食品,有烘焙类的糕点、各种小炒、鱼丸之类的小吃……而这些“微商”,用自家厨房和自选食材制作的食品,安全风险无处不在。

  这些“微商”绝大部分无实体门面,无许可证照,从业人员未经过健康体检,更谈不上合法的食材来源、规范的制作过程、清洁环境卫生和餐具(环境)清洗消毒等。他们通过微信私下叫卖,无法查找其真实姓名或地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消费纠纷,消费者们则是维权无门,而市场监管部门也没有合法有效手段查找经营者,打击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宁德市食安办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重购买微信上的自制食品,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交易凭证,弄清卖家真实的身份、联系方式、地点等,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