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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重罚10万元!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18:01:53    分享到:

2022年5月31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福建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

2022年3月30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依法对台江区宁化路某小区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涉嫌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台江区市场监管局遂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是该小区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研究院于2022年1月17日对该小区4号楼的六台电梯,5号楼的四台电梯进行了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3月30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未对上述十台电梯采取停用措施,继续使用上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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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当事人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2022年5月31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设备,使用经检验且合格的电梯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本案当事人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严厉查处,以达到强化警示震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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