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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15:33:44    分享到: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现对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

1、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紫云街道胜利街65号夏商购物广场一层SL-3-3区域经营,广州市姿维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ROLANJONA乳糖酸净痘焕颜精华液(30ml),水杨酸项目不合格;

2、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2F)层(2027)号经营,广州纳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HYMNIA海妮娅柔肤滋润沐浴露(500ml),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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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相关单位,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查处。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一、水杨酸除具有防腐杀菌作用外,还有止痛消炎,角质剥脱,促进皮肤新陈代 谢的功能,被广泛应用于化妆品行业。水杨酸作为防腐剂使用时,添加量不得超过0.5%,过量使用易刺激皮肤、黏膜,会使皮肤的防御力变差。

二、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商品名为卡松(Kathon CG),具有广谱杀菌抑菌性能,是淋洗类化妆品中常用的防腐剂。但卡松致敏性较强,长期使用过量添加卡松的化妆品会引起接触性皮炎。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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