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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再突破,许可证注销“零材料”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3 16:10:14    分享到:

“注销店面,只要提交营业执照的注销材料,之前办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一系列证件就能同时注销,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经营者变更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也能同步变更,不需要提交材料。”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的登记机关,始终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全省范围率先推出了市场主体注销及简单变更零材料办理的改革举措。政策一经推出,便有多家市场主体受益,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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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贸区营商环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最大限度便利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局推出了注销及简单变更零材料 办理的改革举措。”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峰介绍,这次改革有两个亮点,一是办理注销及简单变更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申请人仅需现场填写申请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行政许可证的注销或变更材料,相关业务随工商登记一并自动办理。二是免除了注销企业遗失相关许可证照的公示要求,改由申请人自行承诺,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目前,本次改革事项清单涵盖了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多项高频审批业务,涉及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多种类型证照,共删减了100多项申请材料,实现材料零提交,充分释放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办事便利度。

零材料办理要如何实现?郑峰介绍,申请人只需要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注销或变更时,现场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同步登记申请书》,登记窗口便可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材料,由后台审核人员一并完成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注销或简单变更登记程序,申请人无需再填报或提交其他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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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推出当天,福州市马尾区1家餐饮店经营者同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1家餐饮店经营者同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变更,一次性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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