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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推进全市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6 10:33:12    分享到: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使企业充分认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市场监督职能作用,主动部署相关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市推动总局第75号令落地落实。

一是建机制

印发《关于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产品质量安全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人员配备、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培训考核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形成一套“可执行、易操作”的实施范本,制作任命书、责任状、工作制度及检查表格等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文书,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生产单位参照使用。

二是广宣传

利用网络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在“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总局第75号令,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解说,进一步促进企业对新政策深入了解。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和明确任职文件、管理制度、培训考核、履职情况、问题整改等监管关键点为重点,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共计培训企业500余家,培训企业负责人及安全人员1000余人。

三是入企业

结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等日常工作,走访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590余家,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分类标准对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并向600余家重点企业分发总局第75号令,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有效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下一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宣传贯彻总局第75号令,督促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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