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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消费的风险提示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游玉平     发布时间:2023-09-24 07:06:55

在保险销售和服务过程中,有部分消费者反映保险销售误导以及相关退保损失等问题。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

一、购买保险要理性,投保不盲目。消费者投保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投保提示、健康告知等内容,详细了解拟购买的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是什么、责任免除有哪些、保费缴纳是多少、保费缴纳年限是多久、退保有何损失等,不简单相信口头承诺、宣传资料,把握好确认、签字、授权、付费等关键环节,注意防范以存款理财、信用提额、业务合作等名义宣传推介保险、混淆产品信息,以停售涨价、退旧投新、折扣优惠、礼品赠送、保证收益、“什么都能赔”等套路营销或虚假宣传风险。

二、保单贷款要慎重,办理不随意。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部分保险产品提供保单贷款功能),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押,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逾期未还贷款本息可能导致保单失效,失去应有的保障,给消费者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建议消费者树立理性的借贷观念,不要轻易将保单贷款作为“资金周转器”“保费备抵金”。

三、退保维权要冷静,代理不轻信。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一般有10个或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办理退保基本没有损失;若犹豫期后退保,可退还的是保单现金价值而非全额保费,可能有较大损失。建议消费者重视犹豫期,遇保险产品和服务纠纷时,选择合法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并认清一些“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无视消费者保险需求,以“全额退保”“专业维权”等幌子,鼓动、怂恿消费者委托其“全权”退保正常保险以牟取高额利益的企图,以及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损失、信息泄露、信用受损等风险,远离不法行为。(中国人寿宁德分公司 游玉平)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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