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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国寿以案说险:关于保单失效的风险提示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郑彩虾     发布时间:2023-10-12 08:03:55

保险是一种未雨绸缪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帮助人们在风险来临时减少经济损失。然而,购买保险后并不是就万事大吉,要确保保单状态正常。如果保险消费者超宽限期缴费,就很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

什么是保单失效

保单失效即合同效力中止,一般是指因投保人未按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保险费,并且在宽限期内仍未足额交付续期保费。

健康保险医疗保险的保单条款中一般定有等待期或观察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出险,保险人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无需退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医疗险疾病的等待期或观察期一般需要30天,而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或观察期一般需要180天或者一年时间,意外则无观察期;等待期或者观察期适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或者保单复效年度,对于短期险可续保的保单,续保年度不再计算观察期。

虽然保单在效力中止两年内可以申请复效,但保单失效容易造成保险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和资金受损的风险。

中国人寿温馨提示保险消费者

1.投保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购买保险产品。保险消费者应量入为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避免因后期无力支付保费而造成保单失效。

2.关注保单缴费期及银行卡状态。保险消费者应清楚了解保险缴费期,在缴费期内存足保费,并随时关注缴费账户状态,确保续期保费代扣成功。

3.保险复效需要投保人再次进行健康告知。如果被保险人告知身体健康问题或其他存在的危险因素,足以影响公司再次承保的决定,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恢复效力。

4.观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单复效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而观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可不承担保险责任。保单复效虽然是让失效保单“起死回生”的良药,但还是容易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国人寿平和县支公司 郑彩虾)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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