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8月29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鼓楼区教育局举办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全区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食品安全副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21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会议传达了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就强力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 一是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治,确保监管更精准更有效。三是坚持宣传引导,全力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邀请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处马健锦工程师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践的重点难点进行培训解读,推动培训成果由理论向实践创造性转化,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会后,执法人员组织参加会议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通过闽政通App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考试。通过培训考核,有效提高区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下一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持续完善食品安全培训机制,全力以赴、毫不放松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为深化行风建设,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通过案件查办处置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现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案例1:福州市某中学食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不到位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5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州市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品加工区地漏缝隙过大、垃圾桶未加盖、防蝇帘未使用、无挡鼠板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鼓市监当罚[2024]022号),责令整改并给予行政警告。 案例2:福州市某小学食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5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州市某小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品加工区地漏缺损、垃圾桶未加盖、冰箱食材未加盖、储藏柜脏乱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鼓市监当罚[2024]021号),责令整改并给予行政警告。 案例3:福州市某中学食堂加工环境不符合要求案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5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州市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品加工区天花板破损、陈列柜环境不洁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鼓市监当罚[2024]113号),责令整改并给予行政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