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告知是保险投保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不仅关乎投保人能否成功投保,亦对未来理赔产生重大影响。 【案例介绍】 2018年9月,赖某为自已投保了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该险含投保人豁免责任,即投保人确诊条款里的重疾可豁免保费。然而,2024年12月,当赖某依流程提供重疾确认资料申请豁免保费时,情况却出现了转折。公司理赔人员审核其提供的出院小结时发现,赖某早在2015年6月就因此次涉及的同一种疾病做过手术,这属于投保前已患疾病。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理赔手续,由此引发了理赔纠纷。 【案例分析】 从这起案例不难看出,投保人或许认为购买了保险,确诊重疾就应获豁免,却忽略了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在投保时认为当下能正常生活便是身体健康,未将此前的因疾病手术的事情告知公司,可能是心存侥幸或对条款理解不足。这起案例给我们诸多启示。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和条款相关内容约定,故对此保单解约退还全额保费处理,我司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保险合同终止。 【风险提示】 对投保人来说,购买保险前务必仔细阅读条款,尤其要仔细阅读并亲笔签署相关投保资料,才能安心享有保险保障;若抱有侥幸心理,不如实告知,将不仅得不到保障,还会面临自身经济损失,甚至还有触犯国家法律的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要加强投保环节如实告知义务的解释工作,让投保人清楚不如实告知的后果。保险关系是一种风险转移,是围绕保险标的产生的承保风险提供的保险服务。但风险的接受者即保险公司和风险的转移者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彼此分别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应遵从最大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诺守合同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将承担因违反法定义务产生的不利后果。 (中国人寿寿险清流县支公司/林珍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