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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严规提效能 法治护航稳发展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1 16:45:35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有关涉企检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系统的涉企检查,5月20日上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举办《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专题法治讲座》。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宗胜主持,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总工程师,药品安全总监,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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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法规处从涉企检查的定义、类型、事项、方式、频次、程序、文书等7个方面入手,全面宣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省司法厅印发的《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强调了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列举了乱检查的5种情形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澄清了6个认识误区,回应了当前涉企检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对下一步涉企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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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绷紧规范检查这根弦,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予以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的涉企检查。

一是各业务处室在研究部署和具体开展涉企检查时,多一根“有没有必要检查”“能不能合并检查”的弦,坚持“凡检查必审批”“凡检查必通知”“凡权责必告知”,确保涉企检查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

二是除直接涉及四大安全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外,各业务处室要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采用“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跨处室综合查一次”,想方设法精简入企检查次数。

三是各业务处室在规范市本级涉企检查的同时,要指导各县(市)区局做好本业务条线的涉企检查,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良好局面,推动涉企检查对企业影响最小化、服务效益最优化、执法效能最大化,全面提升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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