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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青橄榄、香蕉、油麦菜等6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0 16:21:11    分享到:

2025年6月20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蛋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共抽检178批次,其中合格172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福州市仓山区聚品惠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分公司的福建特产青橄榄(鲜果,2025/1/13),多菌灵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5mg/kg,检验结果0.97mg/kg;

二、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邱强水果店的A级-香蕉(中)(2025/1/14),吡虫啉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076mg/kg;

三、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福清市惠当家超市有限公司售卖的川王浓香菜籽油(2024-04-29),

酸价(KOH)项目不合格,标准值≤3 (GB 2716-2018);≤3.0 (GB/T 1536-2021)mg/g检验结果3.4mg/g;

四、闽侯县荆溪李众辉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的油麦菜(2025-03-13),毒死蜱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2mg/kg,检验结果0.042mg/kg;

五、闽侯县荆溪李众辉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的番薯(2025-03-13),噻虫嗪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5mg/kg,检验结果0.11mg/kg;

六、连江县稻香园糕点店的青团(芋泥肉松黑米)(2025-03-2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规定不得使用检验结果0.405g/kg。

P020250619367442015984_不合格产品信息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多菌灵

  多菌灵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引起的病害具有防治效果,广泛用于果树、蔬菜、粮棉和林木病害的防治。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为实际无毒级。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长期食用多菌灵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尚无明确证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橄榄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二、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三、酸价(KOH)

  酸值/酸价是指中和1g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KOH的毫克数。油脂酸败时游离脂肪酸增加,酸价也随之增高,因此该指标可用于评价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酸价(KOH)不得超过3mg/g。

  四、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五、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甘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青团中不得使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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