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福建:金丝猪肉粉松、妃子笑荔枝等11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25 17:16:35    分享到:

2025年7月25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05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040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晋江市梅岭御火餐饮店的黄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

  (二)标称漳州市凯斯达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4日生产的金丝猪肉粉松,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乐海投资有限公司。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4)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福建东笔宁茶业有限公司2025年4月6日生产的白茶,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东笔宁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2)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6)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南安市漫香园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3日生产的艾草糕团(芝麻味馅),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

  (二)标称福州市闽侯隆金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3月1日生产的爆浆汉堡(板栗味馅面包),柠檬黄、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漳州高新区颜厝轩和百货超市。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3)

  (三)标称连城县奇峰食品厂2025年1月1日生产的地瓜干(分切烘烤型地瓜干)(蜜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惠安县叁柒捌购物中心。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7)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杨贤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5)

  五、其他问题

  (一)晋江市梅岭俊月餐饮店的小汤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1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厦门清廷续餐饮有限公司的菜盘(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筷马星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面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P020250725591996911950_Sheet1(1)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