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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用到方恨少,保单失效赔不了

来源:福建新消费     发布时间:2025-09-19 20:16:43

【案例介绍】

近日,林某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甲状腺癌重疾理赔。经核实,发现林某于2025年8月入院前一天复效了2份豁免交费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60天宽限期期间保险公司通过电话、短信多番提醒交费,但林某仍未及时交费,致使保单失效。现因合同效力中止无法获得理赔。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风险提示】

1.保单中止失效后,如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如保单正常复效,保险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重新计算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保单复效时,除需补交欠交保险费之外,还需缴纳一定的利息等费用;

3.保单一旦失效,不仅无法正常享受保险保障,还需要重新核保评估,有无法复效成功的风险,且较正常保单需多缴纳复效利息尽量不要让保单失效。(涵江国寿 陈苑)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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